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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本级2021年第一批公共场所、学校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安排的函(内卫监函〔2021〕14号 )

日期:2021-06-04
来源:内江市卫生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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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各有关公共场所、学校:

    根据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转)发2021年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21〕152号)(川卫函〔2021〕93号)、《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内江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工作的通知》及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总队《关于做好2021年随机监督抽查相关工作的通知》(川卫监总函〔2021〕43号)等文件要求,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下称市支队)定于6月7-11日开展市本级2021年第一批公共场所、学校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现将该项工作安排函告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6月7-11日,详见附件(内江市市本级2021年第一批公共场所、学校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安排表)。

    (二)人员安排

    谢 毅、段春燕、李 晔、李 双。

    二、工作要求

    (一)市本级2021年第一批公共场所、学校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涉及有关县(市、区)大队直管单位,请各县(市、区)大队树立大局观,指派1-2名相关专业监督执法人员协同配合完成市本级2021年第一批公共场所、学校卫生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市本级监督抽查情况将予以现场反馈。

    (二)市支队在各县(市、区)辖区内开展市本级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的监督执法人员要规范开展现场带教,适时督导检查该县(市、区)相关专业随机监督抽查工作。

    (三)有关公共场所、学校要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主动配合此次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如实提供监督抽查所需资料,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资料,否则按照《行政处罚法》有关“拒绝监督检查”条款予以处理(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人:监督执法一大队, 李 双

    联系电话:0832-2228739,18215599518

    特此函告。

     附件:内江市市本级2021年第一批公共场所、学校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安排表

                   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

                            2021年6月3日

附件

内江市市本级2021年第一批公共场所、学校卫生

随机监督抽查安排表

时间

区县

被监督抽查单位

67

市中区

内江市市中区赵倩美容店

东兴区

内江市东兴区李霞理发店

689

隆昌市

隆昌奢丽美容店

隆昌市金鹅镇红星理发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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