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各有关学校:
根据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转)发2021年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21〕152号)(川卫函〔2021〕93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21〕270号)及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内江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工作的通知》、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总队《关于做好2021年随机监督抽查相关工作的通知》(川卫监总函〔2021〕43号)等文件要求,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下称市支队)定于6月21-28日开展市本级2021年第二批公共卫生(学校)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现将该项工作安排函告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6月21-28日,详见附件(内江市市本级2021年第二批公共卫生(学校)随机监督抽查安排表)。
(二)人员安排
1.市支队
谢 毅、段春燕、李 晔、李 双。
2.市疾控中心
学校卫生科室相关工作人员。
二、工作要求
(一)市本级2021年第二批公共卫生(学校)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涉及有关县(市、区)大队直管单位,请各县(市、区)大队树立大局观,指派1-2名相关专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协同配合完成市本级2021年第二批公共卫生(学校)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市本级监督抽查情况将予以现场反馈。
(二)市支队在各县(市、区)辖区内开展市本级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的监督执法人员要规范开展现场带教,适时督导检查该县(市、区)相关专业随机监督抽查工作。
(三)有关学校要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主动配合此次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如实提供监督抽查所需资料,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资料,否则按照《行政处罚法》有关“拒绝监督检查”条款予以处理(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人:监督执法一大队, 李 双
联系电话:0832-2228739,18215599518
特此函告。
附件:内江市市本级2021年第二批公共卫生(学校)随机监督抽查安排表
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
2021年6月18日
附件
内江市市本级2021年第二批公共卫生(学校)
随机监督抽查安排表
时间安排 |
区市县 |
被监督单位 |
检查/检验项目 |
6月21日 |
市中区 |
内江市市中区靖民镇中心小学校 |
1.学校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包括教室课桌椅配备、教室采光和照明、教室人均面积、教室和宿舍通风设施、教学楼厕所及洗手设施设置等情况。
2.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包括专人负责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晨检记录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复课证明查验、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每年按规定实施学生健康体检等情况。学校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3.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包括使用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的学校落实水源卫生防护、配备使用水质消毒设施设备情况和使用二次供水的学校防止蓄水池周围污染和按规定开展蓄水池清洗消毒情况。
4. 学校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
5. 教室采光、照明及教室人均面积。
6.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
6月23日 |
东兴区 |
四川省内江医科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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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东兴区永福乡中心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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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25日 |
隆昌市 |
隆昌县金鹅镇大南街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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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金鹅利民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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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县黄家镇先锋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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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县迎祥镇高星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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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 |
资中县 |
龙江镇月山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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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镇中心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