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内江经开区社事局,有关单位:
2021年7月下旬,国内相继发生南京、郑州本土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根据近期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按照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工作的通知》及省、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印发<医疗机构疫情专项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的紧急通知》(内卫办发〔2021〕79号)等文件安排,结合四川省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下称省总队)有关近期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及《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下称市支队)关于印发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卫监发〔2021〕5号)规定,经支队长会议研究,决定在2021年8月组织开展全市新冠疫情防控专项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建成立2021年8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姚仕平 支队长
副组长: 谢 毅 党支部书记
王 岚 副支队长
成 员: 林丽娜 行政办公室主任
刘 莉 法制稽查大队副大队长
段春燕 监督执法一大队大队长
杨 玲 监督执法二大队大队长
李中华 监督执法三大队大队长
晏文涛 监督执法四大队副大队长
二、工作依据
(一)国家、省、市近期召开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住院患者探视及陪护管理工作的通知》等。
(三)四川省、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印发<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专项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的紧急通知》(内卫办发〔2021〕79号)等。
(四)省总队有关近期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工作要求。
三、工作内容
(一)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1.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落实情况
医院感染防控工作是不可触碰的红线,各地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院内零感染”目标和院感事件“零容忍”要求,加强对各类医疗机构、尤其是新冠肺炎定点收治医院和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同时加强对妇幼保健机构、社会办医医疗机构、专科医疗机构(精神卫生机构、老年病医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酸检测机构等的监督检查:预检分诊制度落实、发热门诊管理、就诊流程管理、院内感染防控四项制度落实、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定点医院工作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哨点”作用发挥、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核酸检测机构安全管理等情况。
当前,主要的重点内容有:
(1) 院感制度完善及落实情况;
(2) 发热哨点体系建设和规范运行情况;
(3) 定点医院建设管理情况;
(4) 核酸检测有关情况;
(5) “黄码”人员核酸检测和医疗服务情况。
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疫情防控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集中隔离人员管理、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
3.重点公共场所疫情防控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车站、码头等境外输入疫情防控重点场所设置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医学排查区域、落实境外入(返)内人员首站负责制等情况;大型商超、酒店等场所加强室内通风、公共用品用具和物体清洁消毒、防控知识宣传和健康管理提醒、场所内洗手设施配备等情况。
4.学校及托幼机构疫情防控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学校及托幼机构的传染病防控机制、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健康码查验、校区环境整治、开展健康教育、教(用)具清洁消毒、隔离区设置、因病缺课追踪、体温监测等情况。
5.生活饮用水单位疫情防控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生活饮用水单位建立疫情防控机制与应急预案、水质检测、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开展健康教育、测温验码、清洗消毒、隔离区设置、场所通风换气等情况。
(二)督导检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内江经开区社事局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情况:工作方案、现场检查、问题处理、问题整改、信息简报、影像资料、工作总结(小结、报告)、信息录入(四川智慧卫监平台)等。
四、工作对象
(一)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医疗卫生机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重点公共场所、学校及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单位。
(二)督导检查:市支队独立或参加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的督导(暗访)检查组,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内江经开区社事局该项工作。
五、工作安排
(一)监督执法检查
1.公共卫生(重点公共场所、学校及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单位)疫情防控监督执法检查组
谢毅书记带队,监督执法一大队参加。
2.医疗卫生疫情防控监督执法检查组
王岚副支队长带队,监督执法二大队、监督执法三大队、监督执法四大队人员参加。
3.时间安排
8月2-10日。
(二)督导检查
1.人员安排:姚仕平支队长带队,监督执法一大队、监督执法二大队、监督执法三大队负责人参加。
2.其他:与市卫生健康委有关科室负责人、院感专家、医疗专家等人员一起,或单独开展督导检查。
3.时间安排
8月11-13日。
六、工作方式
(一)监督执法检查
市支队负责现场检查市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市卫生健康委注册社会办医疗机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由其所在的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负责。
1.监督执法一大队李双、监督执法二大队贾晓东、监督执法四大队晏文涛、胡晓余、李婧姝等5人参加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监督检查组5个工作小组,按照各小组安排开展工作。
2.以监督执法三大队李中华、李 耀、陈娅敏、饶 岚等4人为主,即日安排开展对市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市卫生健康委注册社会办医疗机构的疫情防控监督执法检查。(统筹安排监督执法二大队杨玲、贾晓东、洪泽华、刘欣、张岚君等人员参加,协助完成该项工作)
3.监督执法二大队贾晓东、三大队陈娅敏参加市卫生健康委基妇科安排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镇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诊所等)疫情防控暗访督导检查(8月4-6日)。
4. 副支队长王岚、监督执法四大队晏文涛参加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管科安排的对全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疫情防控暗访督导检查(8月4-6日)。
5.单位所有在册干部职工要积极做好应急准备,服从安排、听从指挥,随时到执法检查一线岗位履职。
(二)督导检查
市支队安排卫生监督执法骨干现场抽查各县(市、区)有关单位后,调阅有关文档资料及电脑存储数据,召开工作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反馈工作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加大执法力度。各监督执法检查组要严肃监督执法,加大处理力度、提升处理速度,对发现问题多、问题严重的单位从严从重从快处罚,要以本次专项监督执法检查为契机,发现问题、漏洞,强化规范管理,促进整改落实,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分工协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协调合作制,分工不分家。各工作组要认真履职,主动作为,认真开展2021年8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随着疫情形势的发展变化,经领导小组研究,对有关工作组将进行适时调整。
(三)规范值班值守。正常上班,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各工作组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在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期间,工作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务必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四)切实履职尽责。遵守《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督导检查纪律要求的通知》,按照履职不添乱、到位不越位的原则,讲究工作方法,做到有为不乱为、帮忙不添乱,有力有序推进疫情防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五)明确数据资料表格报送要求。1.市支队:每月5日前,各队(室)主要负责人【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监督检查组数据由晏文涛同志汇总(王岚同志审核后)报送】将上一个月数据资料表格(三大队负责人确定有关表格事项、一大队负责人协助确定公共场所、学校、生活饮用水专业有关表格事项,下同)报送至三大队负责人处。逾期不报,按照单位《工作守则》处理。2.各县(市、区):各县(市、区)大队指定的1名疫情防控卫生监督执法检查数据报送人员(相对固定、责任心强),每月5日前,将上一个月数据资料表格报送至三大队负责人处。逾期不报,全市通报批评。
(六)严肃工作纪律。在当前疫情防控的紧要时期,全体干部职工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坚守岗位、靠前行动、科学应对、精准施策,深入疫情防控一线,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廉政准则》为准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和各项廉政纪律。依法依规、坚决惩治政治意识弱化、责任意识缺失、防控履责不到位问题,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地、落细、落实。
联系人:
监督执法一大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含涉水产品)】:段春燕 2228739 13541509080
监督执法二大队【医疗卫生、中医药服务、血液安全、计划生育与母婴保健(妇幼卫生)】: 杨 玲 2273252 13990570185
监督执法三大队【传染病防治、消毒卫生(含消毒产品、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 李中华 2287926 13990592566,邮箱:1258227459@qq.com。
监督执法四大队【职业卫生(含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放射诊疗机构、放射技术服务机构)】:晏文涛 2270861 13890532233
行政办公室: 林丽娜 2266962 13696068060
法制稽查大队:刘 莉 2285163 18398335667
附件:1.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2.关于印发《医疗机构疫情专项督导检查方案》 的通知
3.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的紧急通知(内卫办发〔2021〕79号)
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
2021年8月2日
附件:(此件为准)关于印发《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专项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docx
附件:(此件为准)关于印发《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专项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关于印发《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专项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1.pdf
附件:内卫办发〔2021〕79号 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的紧急通知 .docx
附件:内卫办发〔2021〕79号 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的紧急通知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