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支队开展并完成市本级2021年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国家、省级随机监督抽查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国家、省、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关于印发(转发)2021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21〕152号)(川卫函〔2021〕93号)、《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总队关于做好2021年随机监督抽查相关工作的通知》(川卫监总函〔2021〕43号)等文件要求,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下称市支队)及时印发了《内江市2021年国家、省、市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监发〔2021〕30号)。为顺利完成市本级2021年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国家、省级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任务,7月初,市支队印发了《关于开展市本级2021年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国家、省级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安排的函》(内卫监函〔2021〕20号),7月13日,市支队举办了全市2021年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培训暨职业卫生执法装备使用讲习班。7月14日-8月3日,市支队副支队长王岚、监督执法四大队副大队长晏文涛、胡晓余、李婧姝等4人,在各县(市、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2-3名监督执法人员的协同配合下,集中开展并完成了市本级2021年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国家、省级随机监督抽查任务。
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范》等规范、标准要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标对表,通过踏勘作业现场、查阅文档及电脑资料、调查询问了解等方式,监督检查各类机构(用人单位)45家。其中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36家(含市支队2020年给予一般程序行政处罚单位3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2家、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1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4家、放射诊疗机构2家(含市支队2020年给予一般程序行政处罚单位1家)。
在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现场查看了生产工艺流程、职业病危害公告栏、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设置、劳动者防护用品使用配戴情况等内容,使用声级计、粉尘浓度测定仪、湿球黑球温度指数仪等职业卫生快速检测设备对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现场查看完毕后,分组查阅了用人单位设置的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配备的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人员、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审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培训、劳动防护用品购进及发放记录、职业病病人保障等内容。在有关技术服务机构,执法人员重点查看了机构及人员资质、是否按规定开展技术服务工作、开具的报告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档案资料管理是否符合要求等内容;在放射诊疗机构,执法人员重点查看了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设备性能检测和场所防护检测情况、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内容。
现场监督执法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向被检查单位反馈了检查发现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了整改的意见和建议。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执法人员向用人单位有关负责人员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发放了职业病防治宣传海报、宣传手册等资料。市支队选取了10家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进一步调查核实,对其余存在问题的机构和单位,市支队现场移交当地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依法调查处理。
通过开展本次职业放射卫生随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有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诊疗机构依法经营、依法执业的主体责任意识,有效地促进其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管理、控制措施到位,更好的维护和保障接害劳动者、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及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