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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卫生监督执法稽查督导工作的通知(内卫监发〔2021〕44号)

日期:2021-09-02
来源:内江市卫生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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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内江经开区社事局,市支队各队(室):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升队伍整体形象,根据《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省卫生健康委2021年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总队关于开展2021年卫生监督执法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下称市支队)研究,决定于9月13-15日开展2021年全市卫生监督执法稽查督导工作,结果径送市卫生健康委通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稽查督导内容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工作要求,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情况进行督促,保障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落实。按照对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监督执法工作情况进行督促,加快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进度。重点查阅文件(文书)资料、数据资料及四川智慧卫监系统中“新冠疫情专项”信息录入情况。

    (二)执法办案情况

    市支队通过“四川智慧卫监”系统核查各县(市、区)办案数量及案件录入情况,对2021年上半年行政处罚案件少、人均办案数少、抽检不合格处罚比例低的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进行重点督导;随机抽取已办结案件卷宗,查看是否准确、及时录入并成功上传;随机抽取已结案的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各2件,依据《卫生行政执法案例评查标准(2020版)》开展案例评查工作。

    (三)“双随机一公开”卫生监督抽查开展情况

    通过“四川智慧 卫监”系统随机抽查2021年“双随机-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监督执法人员和被抽查单位是否与系统一致,现场监督是否制作现场笔录和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双随机”中显示“任务关闭”的单位是否关闭,是否对“双随机”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抽检不合格单位进行行政处罚,是否通过当地官网及时公开“双随机”监督情况,是否对双随机发现问题的单位进行了“回头看”,督促其按要求进行整改或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等内容。

    (四)“四川智慧卫监”系统信息录入情况

    现场抽取被监督单位和被行政处罚单位纸质档案,查看本底数据录入、监督日志录入以及行政处罚案件录入情况;通过现场核实“四川智慧卫监”系统,监督检查被监督单位信息系统建档、录入情况; 举报投诉、 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等的录入情况。

    各县(市、区)应将2021年1月至今所有接收、转办的举报投诉按照相关要求,录入“四川智慧卫监”系统。

    (五)医废在线监管情况

    各县(市、区)已接入医废在线监管系统医疗机构的运行情况;医疗机构院内科室全覆盖情况;病理性医疗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药物性医疗废物数据录入情况:通过查看“四川智慧卫监”系统,了解如出现一、二级预警频次数和及时处理情况。

    (六)培训学习及信息宣传工作情况

    1.登录国家卫生监督信息系统查看卫生监督员完成网络培训任务情况;

    2.开展能力提升培训情况;

    3.卫生监督信息(简报、经验交流或典型案例、图片新闻)报送完成情况;

    4.信息宣传报道情况。

    (七)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情况

    1.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推进情况;

    2.配置并使用手持移动执法终端、行政执法记录仪情况;

    3.卫生监督执法风险防范情况;

    4.打造卫生监督执法特色亮点工作情况。

    重点督导威远县大队推进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情况。

    (八)2021年重点工作、专项整治推进情况

1.2021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检查、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医疗卫生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医疗“三监管”、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放射诊疗专项整治、内江市卫生健康行业领域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职业病危害专项执法检查等卫生监督各类专项行动(整治)推进情况。

    二、稽查督导方式

    全面稽查督导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执法大队、内江经开区社事局和市支队各队(室)各项工作推进情况。

    (一)层级稽查:听取各县(市、区)大队及经开区社事局负责人介绍情况;调阅有关文档资料及电脑存储数据;现场随机抽查一定数量的管理相对人,核查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履职情况。

    (二)内部稽查:法制稽查大队对市支队内设机构(行政办公室、各监督执法大队)相关工作开展全面内部稽查。

    三、稽查督导人员

    王岚副支队长,行政办公室主任林丽娜、法制稽查大队副大队长刘莉、张恒。

    四、时间安排

    (一)层级稽查

    9月13日上午:隆昌市大队;下午:东兴区大队。

    9月14日上午:威远县大队;下午:市中区大队。

    9月15日上午:资中县大队;下午:内江经开区社事局。

    (二)内部稽查

    9月22日:上午,行政办公室;下午,监督执法一大队。

    9月23日:上午,监督执法二大队;下午,监督执法三大队。

    9月24日:监督执法四大队。

    五、工作要求

    (一)按照《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要求,法制稽查人员要落实有关稽查规定和要求,全面开展工作,做到不留死角。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分析研究,结合实际,依法依规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及时纠正稽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狠抓责任落实,切实发挥稽查职能作用。

    (二)请各县(市、区)大队、内江经开区社事局、市支队各队(室)按照此次稽查督导内容做好相关准备,确保资料齐全和人员到位。

    (三)以《廉政准则》为准绳,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十项规定和各项廉政纪律。

    (四)各县(市、区)大队对本年度的稽查工作认真进行分析和总结,归纳特色亮点工作,并于2021年10月15日前将年度稽查工作总结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盖章后,报市支队法制稽查大队。

    联系人:刘 莉

    电话:0832—2285163,18398335667。 

    邮箱:624308640@qq.com

               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