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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 (内卫监发〔2021〕51号)

日期:2021-09-30
来源:内江市卫生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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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内江经开区社事局,市支队三大队:

    现将《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2021年9月29日)、《四川省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川卫执法函〔2021〕91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一并贯彻执行。

    一、在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领导下,各(市、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内江经开区社事局要依法履职,按照以上2个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监督执法检查,做好省、市级该项工作督查迎检准备。

    二、市支队三大队负责完成市级负责日常监督单位(2021年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按照市卫生健康委的安排,适时督导检查各县(市、区)、经开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监督执法工作推进情况(时间另行函告)。

    联系人:监督执法三大队大队长 李中华

    电话:2287926,13990592566

    邮箱:525365160qq.com

    附件:1. 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

                2. 四川省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

  

 附件:内卫监发【2021】51号 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rar

               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