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艾滋病 公共场所推广使用安全套
1. 什么是艾滋病?
艾滋病是一种病死率很高的严重传染病,它的医学全称是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AIDS)。
2.感染者与艾滋病患者有什么不同?
艾滋病病毒进入人体后的繁殖需要一定的时间。在开始阶段,感染者的免疫功能还没有受到严重破坏,因而没有明显的症状,我们把这样的人称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当感染者的免疫功能被破坏到一定程度后,其他病菌就会乘虚而入,这时,感染者就成为艾滋病患者了。 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发展到艾滋病患者可由数月至数年,一般为8-10年,最长可达19年。
3. 健康人是怎样感染艾滋病病毒的?
艾滋病主要通过性接触、血液和母婴三种途径传播。
7.怎样预防艾滋病病毒通过性行为传播?
预防艾滋病病毒通过性行为传播,要采取安全的性行为。一是只有一个相互忠诚、没有感染艾滋病的性伴侣;二是每次性生活都正确使用安全套。
9.正确认识安全套
安全套既能避孕,又能预防性病、艾滋病。但是,只有正确使用质量合格的安全套才安全。使用安全套要注意以下几点:
(1)看清生产厂家、有效期。安全套的包装盒上会标明生产厂家和生产日期以及使用期限。没有标明这些的安全套可能是不合格的。
(2)过期的安全套不能使用,颜色变黄了或橡胶发硬了的也不能使用。
10.怎样正确使用安全套?
(1)注意安全套的有效期、生产厂家、合格证;
(2)准备两个以上的安全套,如果性生活时安全套破裂,能够立即更换新的;
(3)小心地撕开包装袋,注意不要划破安全套;
(4)用一只手将安全套顶端的小球捏扁,另一只手将安全套向阴茎根部逐渐展开;
(5)在阴茎勃起、没有接触对方性器官前就套上安全套,这样就能有效避免体液接触;
(6)射精后在阴茎未软时,立即取下安全套。一手捏住安全套口部,小心撤出,将安全套口打结,避免精液溢出,并防止阴道液沾到手上;
(7)一个安全套只能使用一次,不能重复使用。用过的安全套要妥善处理,如用卫生纸包好,丢到垃圾桶。
11、“红丝带”象征什么?
“红丝带”象征着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的关心和帮助,象征着对生命的热爱和对平等的渴望,象征着要用心来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艾滋病防治条例颁布 公共场所必须摆放安全套
国务院总理第457号国务院令颁布实施《艾滋病防治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共分七章六十四条,分别为总则、宣传教育、预防与控制、治疗与救助、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2019年修订,自公布之日(2019年3月18日)起施行。
艾滋病人 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病人及家属享有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权益
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同时,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应当履行下列义务: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指导;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及时告知接诊医生;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感染他人。条例还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
未经同意 不可公开病人信息
违反者将吊销其机构或者责任人员的执业许可证件
条例规定,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条例还规定了违反以上规定后的处罚举措: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后将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予以处罚;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其他单位、个人违反者,将受到通报批评、警告、处分或者吊销其机构或者责任人员的执业许可证件的处理。
严禁拒诊 艾滋病人或感染者
未提供咨询诊断和治疗服务构成犯罪的追究刑责
条例明确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在医疗机构的就医权利。指出医疗机构不得因就诊的病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推诿或者拒绝对其其他疾病进行治疗。
如果因为感染了艾滋病而在医疗机构被推诿或拒绝治疗病人的其他疾病,或者医疗机构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未提供咨询、诊断和治疗服务,条例同时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直至可以依法吊销有关机构或者责任人员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共场所 不放安全套将处罚
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应当组织推广使用安全套
条例中,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成为必须措施。
条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未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依法吊销其执业许可证件。条例同时表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等部门应当组织推广使用安全套,建立和完善安全套供应网络。
政府部门 宣传不力将受处罚
应在公共场所设置固定的艾滋病防治广告牌或公益广告
条例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宣传防治艾滋病的职责,这一规定使得政府部门如果对艾滋病防治宣传不力,即成为违反法规的行为。
条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车站、码头、机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以及旅客列车和从事旅客运输的船舶等公共交通工具显著位置,设置固定的艾滋病防治广告牌或者张贴艾滋病防治公益广告,组织发放艾滋病防治宣传材料。
对吸毒人群 将药物维持治疗
其中最重要的是针对经注射吸毒者的美沙酮维持治疗
条例明确了全国范围内开展对吸毒人群的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条例附则中特地对吸毒成瘾的药物维持治疗予以专门说明,是指在批准开办戒毒治疗业务的医疗卫生机构中,选用合适的药物,对吸毒成瘾者进行维持治疗,以减轻对毒品的依赖,减少注射吸毒引起艾滋病病毒的感染和扩散,减少毒品成瘾引起的疾病、死亡和引发的犯罪。其中最重要的,是针对经注射吸毒传播艾滋病者的美沙酮维持治疗等措施。
四川省公共场所安全套推广指南(试行)
(一)目的意义
艾滋病严重威胁群众生命健康。近年来,我省艾滋病疫情已从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特别是经性途径传播上升速度快。国内外成功经验证明:大力推广使用安全套是预防控制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的一项有效干预措施,投入低,效果好。为指导全省公共场所推广使用安全套,遏制以艾滋病为主的性传播疾病流行蔓延,特制定本《指南》。
安全套又叫避孕套,本《指南》特指用于预防控制性传播疾病。
(二)法规依据
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安全套发售措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艾滋病防治条例>的通知》(川办发[2006]21号要求,全省四类公共场所应当推广使用安全套。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的通知》(川府办[2012]52号要求,95%以上的宾馆等公共场所要摆放安全套或设置自动售套机。
(三)推广场所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艾滋病防治条例>的通知》要求,我省确定的应当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的公共场所是:宾馆、饭店、旅馆、招待所、度假村等提供住宿的公共场所;歌舞厅、音乐茶座、迪吧、保健按摩院(店)、桑拿、浴足、洗浴中心等公共娱乐场所;车站、码头、机场等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场所;以及从事艾滋病、性病诊治和戒毒治疗业务的医疗机构。
除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四类公共场所外,为了艾滋病防治的需要,我省还扩大至大中专院校、建设工地、公园、乡村(街道社区)、民政婚姻登记部门、政务管理中心、办证大厅、人口文化大院、计生协会会员之家、住宅小区、旅游景区、流动人口密集等公共场所内的公共区域(简称“其他公共场所”)。
(四)方式方法
1.摆放位置
提供住宿的公共场所:在每间客房房间内床头柜、书桌面、卫生间梳妆台面等醒目位置。
公共娱乐场所:桑拿、洗浴中心在接待大厅服务台,房间内床头柜、书桌面、卫生间梳妆台面等醒目位置,或在场所内的公共区域,如公共卫生间、楼梯拐角、过道等处;歌舞厅、音乐茶座、迪吧、保健按摩院(点)、浴足等,在场所内的公共区域,如公共卫生间、楼梯拐角、过道等处设置。
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场所:在候车、候船、候机等公共区域。
医疗机构:凡设有从事艾滋病诊治业务(如艾滋病检测、抗病毒治疗等)、性病诊治业务(如性病检测、治疗等)、戒毒治疗业务(如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社区药物维持治疗、药物依赖戒治中心等)的医疗机构,在开展相应诊疗业务科室内或适当的公共区域。
其他公共场所:在适当的公共区域。
2.方式及数量
提供住宿的公共场所,每间客房免费安全套不少于2只,有偿安全套数量不限,常年不间断提供。
桑拿、洗浴中心,每个摆放点免费安全套不少于2只,有偿安全套数量不限,或在场所公共区域设置“自助免费发套机”或“安全套自动售套机”,常年不间断提供。
医疗机构,提供免费安全套,或设置“自助免费发套机”或“安全套自动售套机”,常年不间断提供。
其余应当推广使用安全套的场所,设置“自助免费发套机”或“安全套自动售套机”,常年不间断提供。
3.供应保障
免费安全套:提供住宿的公共场所,桑拿、洗浴中心由场所经营者负责提供:其余场所由场所经营者、当地政府或卫生计生等部门提供相结合。
有偿安全套:谁设置,谁提供。
公共场所要做好当地政府、卫生计生等部门提供(或场所自行购置)的“自助免费发套机”或“安全套自动售套机”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并保证其正常使用。
(五)质量要求
1.摆放的安全套应在有效期内,获得强制性昌平认证证书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印注中国“CCC”认证标志。国产安全套的生产企业须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产品必须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发套机、售套机摆放位置应避免暴晒,处于通风阴凉处,机内不宜存放太多产品,避免挤压,且尽量提高产品的轮换频次。
2.场所经营者或所在单位应保存安全套生产、销售相关证明资料备查,建立安全套进货验收保管制度,确保进货渠道合法。
(六)氛围营造
公共场所经营者及其所在单位负责人要积极主动宣传推广使用安全套,为推广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1.在摆放安全套的位置设置防治艾滋病宣传卡座或提供免费的宣传资料。
2.在公共场所人员流量大的公共区域张贴防治艾滋病宣传画,设置宣传栏,或通过LED屏滚动宣传视频。
(七)注意事项
1.凡免费提供的安全套均应有醒目的“免费提供”标识。
2.提供安全套的场所或单位需建立发放供应登记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发放登记管理。
(八)处罚条款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依法吊销其执业许可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