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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卫生监督执法市级巡查工作的通知(内卫监发〔2022〕3号)

日期:2022-01-05
来源:内江市卫生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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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内江经开区、内江市高新区社事局,支队各队(室):

为切实履行卫生监督执法职责,有效促进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卫生健康领域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妇幼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放射卫生工作秩序,根据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下称市支队)印发的《内江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巡查制度》(内卫监发201695号)要求,有序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随机监督抽查、专项整治(行动)、“四城同创”、扫黑除恶等工作,经支队长会议研究,决定持续开展2022年卫生监督执法市级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聚焦卫生监督执法主责主业,结合常态化与应急状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巡查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中医药服务、血液安全、妇幼卫生、传染病防治、消毒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监督执法专业,推进疫情防控、随机监督抽查、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四城同创”、扫黑除恶、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等工作有力、有效开展。

二、工作方式

(一)日常巡查对辖区内重点对象、重点场所、重点部位、投诉举报多发和违法行为易发、频发单位,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日常巡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其他情况每季度至少巡查一次。

(二)专项巡查对上级临时安排、专项工作、应急处突、形势研判需要,适时安排专项巡查。

(三)重点巡查对重点工作、中心工作、急难险重等任务,适时安排重点巡查。

三、工作对象

卫生监督执法市级巡查工作对象:内江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各类卫生监管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录入“四川智慧卫监平台系统”内的单位)、接害用人单位、下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卫生监督协管站等机构及其人员,特别是市级负责日常监督单位。各队室要按照明确的职能职责要求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巡查工作,并对县(市、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下称县(市、区)大队】的执法巡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四、参加人员

市支队在编、在岗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协管人员开展市级卫生监督执法巡查工作。

明确法制稽查大队牵头,行政办公室、监督执法业务大队(一、二、三、四大队)有关人员参加,组织实施日常巡查。

专项巡查、重点巡查经支队长会议研究后适时决定安排。

五、工作安排

日常巡查统一安排如下(专项巡查、重点巡查临时安排)。

20221月,巡查县(市、区)大队、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疫情防控有关的院感防控、集中隔离场所、常态化扫黑除恶打击非法行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消毒服务机构等。

20222月,巡查重点公共场所卫生、春季开学前学校卫生安全、公共场所控烟、常态化扫黑除恶打击非法行医、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等。

20223月,巡查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安全套推广使用、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常态化扫黑除恶打击非法行医、消毒剂与消毒器械管理、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的医疗机构核酸检测、病区管控、健康码使用及查验、院感防控等。

20224月,巡查妇幼卫生、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监督执法、常态化扫黑除恶打击非法行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有关情况、院感防控等。

20225月,巡查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控、公共场所控烟、中医药服务、采供血机构依法执业自查、青少年近视矫治专项整治、常态化扫黑除恶打击非法行医、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有关情况等。

20226月,巡查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检查、“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打击非法行医、强化集中式供水、现制现售饮用水与涉水产品等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有关情况等。

20227月,巡查艾滋病防控干预措施落实、医疗卫生、粉尘和噪声职业病危害、城市二次供水和农村集中式供水、传染病防治、住宿场所、游泳场(馆)、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推进开展量化分级管理、放射诊疗等有关专项整治行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打击非法行医、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有关情况等。

20228月,巡查传染病防治卫生(医疗废物、医院污水、疫情报告、消毒隔离、疫情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传染病防治分级分类评价等)、HPV疫苗预约接种检查、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执法办案、“四城同创”、常态化扫黑除恶打击非法行医、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有关情况等。

20229月,巡查中医药服务、医疗美容、“两非”整治、学校卫生自查、托幼机构自查、公共场所安全套推广、乙类公共场所备案管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预防接种、“四城同创”、常态化扫黑除恶打击非法行医、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有关情况等。

202210月,巡查秋季开学前学校卫生安全、矿山、冶金、化工、建材等尘毒危害行业职业卫生监管、学生近视眼防控、汛期生活饮用水安全、医疗“三监管”、“四城同创”、常态化扫黑除恶打击非法行医、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有关情况等。

202211月,巡查公共场所安全套推广使用、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互联网诊疗、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四城同创”、常态化扫黑除恶打击非法行医、医废在线监管、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有关情况等。

202212月,巡查秋冬季传染病防控、血液安全、“四城同创”、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社会办医疗机构信用信息管理、常态化扫黑除恶打击非法行医、督查卫生监督重点工作、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有关情况等。

六、工作要求

(一)卫生监督执法巡查一般应2人以上。巡查人员现场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应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

(二)巡查人员应及时填写巡查记录表,载明时间、巡查人员、地点、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并报负责人签字。

(三)执法巡查应当做到文明用语,文明执法,行为规范。严格遵守《四川省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巡查办案的宴请和收受礼品,严禁酒后巡查执法。

(四)对巡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处理,把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初步核实、登记,事实清楚、情节轻微的,巡查执法人员可按照《行政处罚法》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归档备案;对于违法事实清楚,情节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巡查人员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先行制止,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及时向领导汇报,交职责大队立案查处。

(五)通过日常巡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专项整治、事后评估评价等多种方式,完善常态化监管巡查机制,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针对机构场所、人员资质资格、健康相关产品等卫生领域不同类型、不同事项的特点,逐步建立日常巡查和随机抽查为主、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为辅、事后评估评价为补充的综合监管机制。

附件:内江市卫生监督执法巡查记录表

内江市卫生监督执法巡查记录表

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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