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正文

开展重点场所卫生监督 确保安全祥和过好春节

日期:2022-01-29
来源:内江市卫生执法支队
【字体:

—内江市支队组织开展2022年春节前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卫生监督检查

    2022虎年春节将近,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131号)、《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内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冬明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内疫办发〔2021〕147号)、《内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等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重点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四早”防控措施,防止聚集性疫情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保障全市重点场所公共卫生安全,切实守护百姓健康权益,确保全市人民平安祥和过好春节,按照《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下称市支队)印发2022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卫监发〔2022〕8号)安排,1月26-28日,市支队组织开展了2022年春节节前重点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期间,市支队一大队段春燕大队长带领3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随机抽选了内江市城区的汽车站、大型超市、购物中心、宾馆酒店、音乐厅、理发店等人员密集的重点公共场所、医疗机构候诊室、监所、旅游景区、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福利院等10余处重点场所单位,现场监督检查了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的重点包括:各场所单位的消毒剂、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储备情况、有无制定应急工作预案、有无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有无开展人员健康培训、是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是否对进入场所人员要求佩戴口罩、测温扫码通行、有无设置留观室、是否开展定期场所、设备清洁消毒等方面情况。

    从现场监督检查的情况来看,被抽查的重点场所单位基本能按照现阶段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相应工作措施,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个别单位存在对人员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培训不到位、防疫物资储备不充足、清洗消毒登记资料不完善、未单独设置临时隔离点、新冠疫情应急预案未及时更新。针对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依法依规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和建议。段春燕大队长要求各场所单位负责人要高度关注春节期间人员流动增加带来的“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压力,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自觉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通过此次监督检查,强化了重大节日公共卫生安全监管,增强了重点场所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做到思想不松劲、行动不懈怠,真正把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落细,为保障全市春节期间公共卫生安全、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