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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2022年消毒卫生专项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内卫监发〔2022〕17号)

日期:2022-02-25
来源:内江市卫生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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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 各消毒服务机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94号)和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消毒服务机构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川卫办监管便函〔2021〕12号)、《关于做好消毒服务机构专项监督执法工作的函》等文件要求,四川省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印发了《关于加强消毒服务机构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川卫执法函〔2022〕8号),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下称市支队)转发了《关于加强消毒服务机构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内卫监发〔2022〕9号),经市支队研究,决定开展全市消毒卫生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准确掌握辖区内消毒服务机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等消毒卫生管理情况,科学精准开展消毒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好消毒质量控制和消毒效果监测评价,确保消毒卫生监管规范、有序。重点核实全市消毒服务机构本底,建立健全全市消毒服务机构本底库。

    (二)督促消毒服务机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消毒产品卫生质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消毒卫生工作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为堵漏洞、补短板,采取边摸底、边检查、边整改的模式,加大对消毒服务机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现全域覆盖。及时开展“回头看”, 督促整改前期发现的问题。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涉及其他部门的,将线索移交相关部门。

    二、工作内容

    (一)工作依据

    《消毒管理办法》《四川省消毒管理条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具消毒卫生规范》(GB31651—2021)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工作对象

    全市消毒服务机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三、工作安排

    (一)职责分工

    市支队副支队长奚平,监督执法三大队李中华、李 耀、陈娅敏等人采取现场带教方式,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全市消毒服务机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执法检查。

    各县(市、区)大队派员参加,并负责将监督检查情况录入四川智慧卫监平台。

    (二)时间安排

    2月28日至3月4日(见附件:内江市2022年消毒卫生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安排表)。

    联系人:陈娅敏

    电话:13990588801

    邮箱:1258227459@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内江市2022年消毒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安排表 

附件

内江市2022年消毒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安排表

县(市、区)

监督检查单位

2月28日

东兴区

1.久发纸品厂

2.力净消毒餐具配送中心

3.天涵清洁有限责任公司

4.东兴区创驰洗涤中心

5.万福莱药业

3月1日

市中区

1.市中区康洁欣纸制品加工厂

2.内江市神洲药业

3.市中区佳洁餐具消毒服务中心

4.市中区明洁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5.洁源纸品厂

6.恒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月2日

隆昌市

1.隆昌市海韵保洁有限公司

2.隆昌市康净消毒餐具配送中心

3.四川华盛康药业

3月3日

资中县

1.迪威药业

2.资中县军创洗涤服务中心

3.鑫达纸杯厂

3月4日

威远县

1.威远县益洁餐具消毒配送有限公司

2.威远县洁圣洗涤服务部

3.威远尚杰洗涤有限公司

                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