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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中医中药服务监督执法检查  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日期:2022-04-20
来源:内江市卫生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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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支队开展2022年中医中药服务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检查

中医药事业是中国特色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中医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不仅是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当前我国深化医改、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必然要求,为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切实加强中医服务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中医药服务市场秩序,完善中医药监管与执法机制,严格中医药监管执法责任,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3月22日以来,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以下简称市支队)安排二大队杨玲、洪泽华、刘欣及办公室林丽娜等人组成中医中药监督执法小组开展全市2022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在各县(市、区)大队医疗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协同配合下,有序推进全市2022年中医药服务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指南》《中医药服务监督工作指南(试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指引(2020版)》《基层医疗机构特殊规定》及有关中医药服务工作规范政策文件要求,通过现场检查、询问调查、调阅文档资料、核查病历文书等方式,卫生监督执法监督检查中医药服务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中医医疗机构或中医诊疗科室及其人员贯彻执行医疗卫生中医服务管理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情况,特别是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标准、机构执业中医药服务人员(执业类别、资格、注册)、中药房管理、中药处方、中药饮片、中药煎药室中药注射剂、膏方、中医医疗技术、开展对中医药特色诊疗服务包括个性化的中医辨证论治、中药药事服务、非药物疗法等有关方面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截至4月20日,市支队已完成监督检查市中医医院市中区中医医院12家中医医疗机构(包括内设中医诊疗科室的其他医疗机构)。后期,中医中药监督执法小组员将按照市支队的统一安排,全面完成市本级负责日常监督的中医医疗机构市本级“双随机一公开”抽取的监督任务中涉及中医药服务的医疗机构有关中医药服务监督执法检查工作。从目前已经完成的监督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开展中医药服务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行为较为规范。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部分卫生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意识不强,一些中医医师开具的处方及中药师处方调剂审核不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在处方笺上及时签字签章;二是部分中医医疗机构中药房人才缺未按照规定配置副主任中药师及中药师;三是少数中医医疗机构法律意识不强,安排不是中药学专业的人员从事中药饮片调剂工作,个别中医医疗机构存在从事中药处方调剂审核工作的人员不是药学专业人员的现象。于发现的以上问题,卫生监督执法人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或限期整改,对于违法行为拟进一步调查核实、立案查处。

    下一步,市支队将加强中医药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依法依规中医中药服务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借中医名义开展非法行医和涉医违法行为规范涉及中医药服务的医疗机构及卫生技术人员的疗行为,维护内江正常的中医中药服务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的健康权益,为健康内江建设贡献卫生监督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