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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加大民营医院监管力度  有序推动社会办医高质量发展

日期:2022-04-21
来源:内江市卫生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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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支队有序推进 “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收官之年督导检查

民营医院发展至今,已成为国家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补充力量,在缓解医疗资源紧张、让全民享有便捷的医疗服务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壮大是“健康中国”成功实施的重要环节,而医疗需求升级对民营医疗机构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加强民营医院内涵建设,提升民营医院管理和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全面规范执业行为,压紧压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净化医疗卫生行业环境,促进民营医院高质量健康发展,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国家、省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相继印发的《2020-2022年“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2022年3月22日至4月20日,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下称市支队)在开展综合监督执法检查工作中,同步有序推进“民营医院管理年” 收官之年专项督导检查工作。

市支队积极贯彻“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主题 “规范促发展、质量提内涵”思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指引(2020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建妇幼卫生、医疗卫生、疫情防控(传染病防治)、职业放射卫生四个监督执法检查小组,各县(市、区)大队的支持配合下,全市民营医院进行“双随机、一公开”专项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采用听取汇报、现场检查、交流座谈、集中反馈等方式进行,主要围绕机构依法执业、依法执业自查、规范诊疗、广告宣传、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情况等,涉及人员资质、处方管理、病历书写、药品器械使用、医疗技术应用、临床用血、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精神卫生、医疗事故处理、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疫情防控、消毒产品使用和管理、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等方面在本次督导检查中,同步对存在问题的民营医院进行“回头看”

截至4月20日,市支队已监督检查包括内江爱尔眼科医院、资中资州医院在内的7家民营机构,结果表明:相较于去年,民营医院在依法执业和落实主体责任方面有很大提升,各机构积极补短板、查漏洞,对提升医疗服务管理水平有较好规划,对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有新的更高认识。大多数民营医疗机构在2022年第一季度开展了依法执业在线自查工作,依据核准登记或备案的执业地址、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的卫生技术人员基本符合要求,处方和病历等相关文书管理规范,严格落实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规范职业健康检查等。未发现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等各类证照行为,未发现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违法违规开展禁止医疗技术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个别民营医院仍存在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专册登记不完善、病历书写不规范不及时、医疗机构牌匾和文书中使用的医疗机构名称与核准登记或备案的医疗机构名称不一致、洗浆房设施设备有待升级、医疗废物交接登记不完善、个别医师超执业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个别年轻医师为自己开具处方、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计未正确佩戴、中医药卫生技术人才储备不足、药士从事处方审核、个别机构未注册使用四川智慧卫监系统、个别医院未及时开展依法执业日常自查工作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立案查处。

现场督导检查的同时,市支队监督执法人员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大力宣讲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要求各类民营医院、社会办医疗机构一是高度重视本机构的医疗卫生管理工作,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制度二是积极落实问题整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加强培训学习,进一步达到科学精准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民营医院形象;三是加强短缺人才储备,鼓励本机构医务人员的通过多种方式参与继续教育,进一步提升自身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市支队继续推进“民营医院管理年”专项督导检查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组织开展“回头看”,依法查处不法行为,督促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民营医院长效监管机制,保障医疗质量安全促进民营医院高质量健康发展,与公立医院携手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确保“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圆满收官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