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专班接续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
根据《内江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安排部署,为全面提升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内江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专班(原内江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下称市卫生执法专班)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执法有效衔接,在开展年度医疗行业综合监督行政执法现场检查过程中,融入“谁执法谁普法”宣传、现场稽查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行政执法“5+N”等系列活动,不断提高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
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同基层和百姓联系紧密,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近年来,市卫生执法专班接续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行政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仍时有发生。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就必须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次执法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市卫生执法专班启动了始于4月29日且持续时间1月有余的2025年度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督行政执法现场检查,采取“执法+N”的方式,涵盖现场检查、普法服务、行业指导、违规治理,紧紧围绕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放射卫生、中医药服务监督、妇幼健康、血液安全等重点领域,将各级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双随机监督抽查等执法检查内融为一体,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防止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做到“无事不扰”。
在执法检查的现场,面对每个被监督单位,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带队领导首先向管理相对人进行普法宣讲,宣传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及执法人员执法要求;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坚持监督与服务、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开展现场带教、指导咨询、答疑解惑,强化被监督单位合法合规及时整改违法问题,防止以罚代管、逐利罚款、一刀切式执法。同时,市卫生执法专班稽查人员现场对执法人员着装规范、规范佩戴执法记录仪、手持移动执法终端使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文书制作等内容进行稽查督查,督促执法人员落实行政执法检查现场责任。另外,接受市司法局相关科室同志不定期参加现场执法监督,督促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有力度”,让侵害群众健康利益的违法行为无处藏身。从医疗卫生到传染病防治、从妇幼健康到消毒卫生、从血液安全到放射诊疗、从中医药服务到职业病防治,在这些与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息息相关的领域里,如果执法不严、监管不到位,就会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健康利益,甚至危害生命安全。对此,执法监管既要重拳出击,形成对违法行为的有力震慑,也要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风险,让铤而走险者没有空子可钻,让相关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让群众合法健康权益得到及时维护。
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有温度”,不能与群众实际感受之间有“温差”。涉及人民群众健康权益问题,要准确把握社会心态和群众情绪,充分考虑管理相对人的切身感受。近年来,市卫生执法专班采取的“轻微不罚”“首违不罚”“无主观恶意不罚”等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在法律尺度中彰显了法治温度。管理相对人的感受往往与执法效果紧密相关,从着力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行使,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等问题,到防止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等执法扰民问题的发生,最大程度为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便利,群众关心什么、群众期盼什么,就聚焦什么、解决什么,才是真正解民忧、暖民心。
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促进社会“有信度”,有序构建医疗卫生机构诚信管理体系。市卫生执法专班积极推进医疗卫生行业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医疗监督执法信息进行公示并纳入诚信管理体系,把信用监管嵌入日常工作,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的手段,有序建立红黑名单制度。严格执行《四川省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国家发改委等28部门印发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399号)》《内江市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结合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行业信用评价、校验管理、既往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投诉举报、不良记分等情况,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信用记录,公布严重失信者“黑名单”,报(送)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措施,使严重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全面依法规范执业。
市卫生执法专班多措并举,接续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得到提高、监督执法质效得到提升。下一步,市卫生执法专班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的重要性,通过行政处罚案例评查、执法人员学习提能考试、川渝地区联合执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执法证件规范管理、智慧卫监系统运用等一系列活动,强化执法队伍规范管理,促进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升;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现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提升监督服务水平,为持续优化卫生健康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