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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打击非法行医 持续净化医疗环境

日期:2025-02-24
来源:内江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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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2024年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综述

(内江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专班杨玲)

2024年,为给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内江市、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整治医疗乱象等有关文件精神,统筹安排,多措并举,紧密结合工作职责,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卓有成效。现将该项工作总结分析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部署工作任务

深化打击非法行医、整治医疗乱象行动,依法规范医疗执业行为、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是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全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高度重视扫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乱象工作,市、县两级先后成立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巡查组和督查组,召开专题工作会,对打击非法行医、整治医疗乱象工作进行具体安排,落实工作责任,组织开展的医疗卫生行业打击非法行医、整治医疗乱象专项行动有力、有序。

(二)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安全就医意识

打击非法行医、人人都是参与者。市本级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编印、分发打击非法行医宣传手册1万余册,充分发挥媒体舆论正向引导作用,向医疗机构及公众大力宣传和普及医疗卫生行业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在官网、LED平台、微信平台、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宣传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各类专项整治情况,发放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整治“医托”“号贩子”等医疗卫生领域违法违规宣传资料,通过舆论宣传,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正确择医。同时加大违法行为查处曝光力度,并及时将专项整治行动进展、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等进行通报,震慑不法行为和不法分子,形成了全社会共同监督、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严查投诉举报,维护人民健康权益

市、县两级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设立了打击非法行医投诉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及时受理非法行医等投诉举报,对涉医涉卫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2024年,全市共受理涉医投诉举报纠纷104件,调查处理104件,行政处罚16件, 给予警告、罚款399300元,没收违法所得37051元。对每一起投诉举报的调查,监督执法人员均做到了及时受理,及时调查,及时反馈,依法处理。对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促进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细化医疗风险管理及隐患排查、落实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起到促进作用。

(四)聚焦重点领域,精准打击违法行为

以城区、各镇(街)农贸市场、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游医、假医“黑诊所”、药店“坐堂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医疗美容”行为;严厉打击借义诊虚假宣传,以养生保健为名非法开展诊疗;严肃查处超范围开展诊疗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等,特别加强了卫生、公安、市场监管、医保、中医药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突击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2024年查办医疗卫生违法违规案件66件,给予警告55件、罚款38件,罚款1026800元,没收法所得61202.55元;查处无证行医6件,给于罚款418896元,没收法所得70019.8元,并没收器械、药品,行刑衔接移送公安机关2件。通过开展各类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进一步增强,医疗秩序进一步规范,辖区非法行医数量显著下降,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就医安全成效明显

(五)强化综合监管,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是一项长期的工作。积极探索、完善对医疗服务市场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提高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水平,强化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全市坚持整治与建设并举,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与加强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日常监督执法与开展专项行动相结合、积极推行执法+专家、执法+互联网等模式,同时大力开展卫生、公安、市场监管、医保、中医药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线索移送和行刑衔接等方式,深入推进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各类专项行动,逐步完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巡查通报制度》《非法行医投诉举报制度》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及联合办案制度等制度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将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促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存在的问题

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净化全市医疗服务市场,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更为安全的就医环境,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面临诸多问题和困难:

执法打击难

随着打击力度加大,非法行医行为隐蔽性日益加强,非法行医者逃避检查的方法越来越多。部分非法行医场所为躲避检查从不挂招牌,甚至不断地变换自己的行医场所,并且时间选在晚上开门,使执法检查人员屡次扑空。有的非法行医者与执法人员打“游击战”,设有专门替黑诊所及游医摊报信的放哨员,执法人员刚走到场镇头,场镇尾的黑诊所就全部关门,游医也收起摊子溜得无影无踪,导致执法人员很难直击现场,及时取得有效证据,无法对非法行医者进行强有力的打击,导致非法行医打而不绝。

(二)办案取证难

由于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机构的取证手段有限,非法行医取证工作困难重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只能由公安机关做出,面对无固定执业场所的游医,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无法限制其人身自由,多数游医极度不配合执法人员调查,拒绝提供真实身份信息,转身就跑,后期亦无法联系。而多数非法“黑诊所”在居民住宅内为患者开展诊疗活动,隐蔽性强,难以被发现,同时在未明确场所内确实存在非法行医行为同时未取得住宅主人同意时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不能强制进入,故无法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另外,要取得无证行医、医疗机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并认定其违法所得等违法行为,则需要发现它们的处方笺、诊疗日志等物证,担现实情况是涉案机构通常不会保留其违法开展诊疗活动的处方笺等物证,也抓不住其现行,而指证其违法行为行为就更加困难。在查办执业医师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相关案件时,涉案医生及医疗机构提供的相关协议均不会直接注明“租证”“借证”相关内容,而是注明以医生为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实际上涉案医生不会到涉案机构开展诊疗活动或提供技术指导,显然双方是以技术指导来掩盖租证借证的违法事实,但在执法实践中缺乏双方协议这一关键证据,办案人员不能轻易认定租证借证的行为。

(三)违法所得认定难

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时常遇到非法行医者及患者均不配合调查,同时既无收据或支付记录,又无法取得非法行医者及患者的证词,只有已执行的若干处方、药品及医疗废物,或是正在开展诊疗活动还未获得其违法所得(如:游医实施违法行为未达成交易被查获)时,违法所得无法认定。处罚种类中以违法所得作为罚款的基数,但违法所得无法核实(如:罚款为违法所得的2-5倍,违法所得不足一万,以一万计算)该如何计算罚款?若违法所得确实无法查清,是否就不能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如此系列问题因违法所得无法核实而存在争议,为案件办理带来巨大阻力。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全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将在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按照《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及《无证行医查处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持续推进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乱象等专项执法及日常巡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的工作力度、深度、广度,大力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普法宣传和教育,逐步完善打击非法行医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效率,全力净化医疗环境,以更大的“打非”成果回应群众关切,让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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